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是多少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釋義」本條是對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