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CPA備考進行時,但是專業階段教材還未出版。高頓CPA小編時刻關注中注協發布的消息,以便為考生的學習備考帶來一些新的備考方向。
 
  根據中注協發布消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五項審計準則問題解答修訂文本的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分別是職業懷疑、函證、收入確認、關聯方、貨幣資金審計。那么五項審計準則分別對應的教材章節有哪些?
  如果這些準則在教材編寫之前確定發布,那么可能就會教材中體現。具體可能變化為:
 
  1.職業懷疑(第一章審計概述——第四節審計基本要求)
 
  2.函證(第三章審計證據——第三節函證)
 
  3.收入確認(第九章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審計——第三節銷售與收款循環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4.貨幣資金審計(第十二章貨幣資金審計——第二節貨幣資金的重大錯報風險)
 
  5.關聯方審計(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第二節關聯方的審計)
  除此之外,根據新準則,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審計溝通這兩章內容可能都會發生變化,但是變動的幅度應該不會大。
  對于教材變化,考生如何應對?
  2020CPA教材還未出版,高頓CPA審計科目高圣榮老師建議大家先避開學習上述問題解答征求意見涉及五項內容,待新教材下發后加以學習即可。
  同時備考審計非常關鍵的是具有審計思維。例如會計要求我們以會計的角度看問題,審計要求我們以審計的角度看問題。好像有點繞口,但是很重要。拿企業中的銷售與收款為例,會計考察的是我們如何結轉成本,確認收入。而審計則要求我們去考慮這家企業的收入是否發生,計價是否準確,成本是否完整這樣的問題,并收集審計證據以支持我們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