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性交易,是指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這種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而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時,交易雙方相互交換的是非貨幣性資產,此時,通常意義上所講的收入確認和資產計價等原則往往并不完全適用。作為一個常考考點,高頓網校USCPA小編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基本原則:
  換出資產永遠是入賬金額調整的基礎或基點(因為對于資產換入方而言待換入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未知的,公允價值是不可靠的,因為存在或有負債或未告知的抵押權,所以處于謹慎性原則,待換出的己方資產之公允價值才更為可靠);
  有公允價值優先使用公允價值,除非在三種例外情形下使用賬面價值作為入賬依據(公允價值永遠是計量屬性中最靠譜的選擇);
  通常情況:
  基于上述的基本原則,不難看出在通常情況下(即存在商業實質且非互惠性的交易中)如果能取得公允價值,則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就是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當然會存在交換損益,那么:交換損益=換出資產的FMV - 換出資產的BV(BookValue),分錄如下:
  DR  Cash Received
  Assets (換出資產的FMV)
  Accumulated Depr
  Gain or Loss(倒擠)
  CR  Cash Paid
  Gain or Loss(倒擠)
  Assets (換出資產的BV)
  基于上述原理和分錄可以綜合得出換入實際上(而非賬面上)新資產的入賬價值
  除了換出資產的FMV之外還應該加上付出的現金對價,即所有收到的實物與現金的公允對價之和。考試中,交換損益是屢考不爽的考點。
  例外情況:
  當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無法取得時,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新資產的入賬價值(一致性原則),同時在這種情況下,不確認交換損益(或確認為零);
  缺乏商業實質或互惠性交換(如同一控制下的企業),這種情況又細分為三種情形:
  1. 無現金或債務豁免對價時(no boot),這種情形與上一種情況類似,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新資產的入賬價值(一致性原則),同時在這種情況下,不確認交換損益(或確認為零);
  2. 付出現金或債務豁免對價時(boot given or paid),首先這種情形不確認交換損益(或確認為零),但是新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現金對價為準。
  3. 收到付出現金或債務豁免對價時(boot received),這種情形下可以按現金對價比例確認部分的交換利得即:交換利得=cash received *(cash/ total FMV received)。這種情形下新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加上確認的部分交換損益,在減去收到的現金對價為準。大家要清楚,一般只有收錢的一方才會有交易利得存在。
  通過上述的梳理大家不難看出,雖然規則比較繁雜,但是原理相對統一,即換出資產永遠是換入資產入賬價值調整的基點。其次在一般情況下,公允價值是[*{6}*],在特殊的三種情形中則適用賬面價值作為計算基點。大家牢記這兩條,就能較為深刻的理解非貨幣性交易的計算要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