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院應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行為,無任何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決。
3.熱愛所學專業,學習目的明確,勤奮刻苦,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動手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和創新能力,科學作風嚴謹,基礎知識扎實,學業綜合成績優秀,平均學分績在3.0以上,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425分以上(含425分)。
4.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5.本科畢業無就業或赴境外留學計劃,
(二)課程成績統計規定:
1.前三學年(五年制前四學年)所有必修課的平均學分績統計。
2.必修課中軍事課(包括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形勢與政策(包括形勢與政策和形勢與政策報告)、生產實習、社會實踐、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創業就業指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或思想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理論實踐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成績單列為考核指標,不納入平均學分績統計。
3.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成績單列,
4.創新學分納入平均學分績統計,
5.計算平均學分績保留三位小數,
6.符合上述條件者按平均學分績高低排隊。
7.若平均學分績相同,則計算小分制平均學分績(例:80-89,小分制學分績為3.0-3.9),小分制平均學分績高的優先獲取免試推薦資格;若小分制平均學分績相同,則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成績作為主要衡量標準,英語六級成績高的同學優先獲取免試推薦資格;若英語六級成績仍相同,則學院組織加試,擇優推薦。
8.本科學生在籍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就讀的學生,符合推薦基本條件,綜合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9.本科在籍期間應征入伍,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破格申請免試研究生,名額單列(占學院推免總名額)。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免試推薦:
1.前三學年(五年制前四學年)所有必修課出現一門及以上成績不及格。
2.有違法行為或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
3.身體有嚴重疾病,不能適應研究生階段學習,
4.本人不自愿。
(四)其他規定:
1.已被學校確定為免試推薦研究生者,不允許參加研究生統考、就業分配或自行聯系工作及出國。
2.已被學校確定為免試推薦研究生者,如果在畢業之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取消推免資格:
(1)有違法行為或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
(2)必修課出現一門及以上成績不及格,
(3)畢業論文(畢業設計)達不到良好及良好以上成績,
(4)不能按時完成本科階段學業并取得學士學位。
3.“創新學分”納入免試推薦研究生中最多15分,超出的學分不計入,具體認定標準及認定范圍以《沈陽藥科大學本科生“創新學分”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為準。
4.如有政策變動或其他特殊要求,則按照上級最新文件要求執行。

2.9月7日前,學院根據分配的名額進行等額推薦。由學院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審查,計算推免生的綜合成績(四年制為1-6學期、五年制為1-8學期),確定推免資格,并在學院進行公示,不組織推免復試,將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
3.9月9日前,學院將最終確定的推薦名單匯總表報教務處,并同時上報被推薦學生的報名材料。
2.推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涉及當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申請的我院教職工,須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報名申請推免的教職工,也須主動報備。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并影響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3.對推免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學術不端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經學校推薦2025年免試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取消其推免資格,空缺名額在有效公示期內依次進行遞補。
4.如學生在推免工作程序中有疑問或需申訴、舉報,請聯系學院
保研全程 | 澎湃計劃基礎版 | 72000 |
澎湃985計劃 | 8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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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清北計劃 | 37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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