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預計能正常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成績優良,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不計劃本科畢業后赴境外留學。
凡參加推免的學生須按時提交推免資格申請(登錄校內門戶選擇“信息服務”--“全部”--“個人服務”--“教務部業務”--“推免資格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2、為保護廣大畢業生的利益,特別強調:
(1)已計劃畢業后出國留學的學生,不能申請推免資格,
(2)已申請推免資格并進行了網上報名和復試,但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資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結束后,方可辦理出國成績單,
(3)已被接收為推免生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出國留學、參加就業派遣等,否則違約責任自負,教務部將不為這類學生的出國申請出具成績單及學歷證明,
3、各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組,根據本院系、本學科的特點,健全多元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選拔標準。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但不得據此單列計劃。
學生成績數據以教務系統統計為準,各院系的綜合排名標準由院系自行制定和解釋,元培學院學生的資格審核和推薦工作由元培學院組織進行。
選拔的學生應在學業成績、品行等方面表現優良,原則上必修課有不及格或學業成績處于下游的不予推薦為免試研究生。
4、為落實教育部政策,促進學術交叉,各院系要積極推薦我校優秀畢業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機構攻讀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專業,鼓勵學生積極聯系外單位。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院系報備聲明,
6、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特殊學術專長,推免生納入綜合評價成績計算的學術專長(論文、獲獎等),應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審核、答辯、鑒定和公示。
7、有關被推薦者的學習成績、綜合能力介紹等材料,要確保真實有據,如有弄虛作假、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向學生接收單位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通報處理結果,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按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推薦學生的質量關系到我校學術聲譽,院系要重視對學生推薦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學生珍惜機會,若出現未能按期畢業或未能取得學士學位或受到紀律處分等問題,不再符合推免生條件的,接收單位按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

(2)2024年9月11日至17日,各院系對學生提交的推免資格申請進行初審,在系統完成推免資格的審核確認。
(3)2024年9月18日上午,各院系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的推免生名單等書面材料報送至教務部。
(4)2024年9月25日前,學校審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單并公示。
(5)2024年9月25日后,學生可登錄校內門戶進行推免資格查詢,選擇“信息服務”--“全部”--“個人服務”--“教務部業務”--“推免資格結果查詢”。
10、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如申請本校,請按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的相關接收辦法進行申請;申請外單位的,請按對方單位要求自行聯系,
11、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本辦法將做相應調整并另行通知。
二是研究生院進行接收錄取工作的“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申請推免到本校的學生還須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登錄該網站進行相應操作;
三是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所有已獲得推免資格并被接收的推免生還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錄該系統進行相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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