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發布的《外國語學院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現小編將2025年青島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推免條件等信息整理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條件
1、遴選范圍
申請推免的學生必須是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3)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綜合推免條件及要求
1)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2)依據《青島科技大學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方案》,學生前6個學期綜合測評成績平均分(以百分制計算)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前40%,該成績是遴選排名的主要依據。出國交換學生按其在我校學習期間的綜合測評成績計算。
3)學生前6個學期學業成績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前40%。出國交換學生按其在我校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計算。
4)外語成績較好。
英語專業推免生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a)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在70分(含)以上
b)所選第二外語的國家大學外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6(含)分以上
c)所選第二外語的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2(含)分以上;
俄語專業推免生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a)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在70分(含)以上
b)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6(含)分以上
c)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2(含)分以上;
德語專業推免生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a)專業四級考試成績在70分(含)以上
b)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6(含)分以上
c)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2(含)分以上;
日語專業推免生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a)通過日語一級考試
b)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6(含)分以上
c)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2(含)分以上;
朝鮮語專業推免生要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a)通過韓國語能力考試(TOPIK)6級
b)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26(含)分以上
c)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62(含)分以上。
5)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后復學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4、身體方面
身體健康,體育成績和體質達到本科教學要求,體檢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5、參與遴選的學生應主動報備有可能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直系親屬或直接關系人,并聲明回避關系,否則取消參與遴選的資格。
二、遴選工作程序
1.學院遴選工作程序
1)9月9日-10日,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制定本院推免生遴選實施細則,學院統計應屆畢業生綜合測評成績及排名情況,并將相關文件及排名情況向全體學生公布。
2)9月11日-13日,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出申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學校下達指標初步確定推薦名單。
3)9月18日,將學院擬推薦名單,連同統計材料(學習成績統計表、獎勵證明材料及排序情況等)在學院范圍內張貼紙質版公示材料,同時在學院網站上公示。
4)9月19日-25日,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學院上報的擬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將擬推薦學生正式名單在校園網公示。
5)9月28日后,經省招考院審核后的推免生可自行進行網上報名。
6)推免生復試工作初步安排在10月進行,具體通知詳見研究生院網站。
2、學生在推薦工作過程中要配合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的工作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以下工作:
1)配合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完成綜合測評排名;
2)放棄推薦資格的學生須本人自行書寫《放棄推薦資格的聲明》,聲明中應說明放棄的原因,本人簽名并按右手食指指印確認;
3)主動報備聲明回避關系;
4)本人應提交的獲獎證書、證明等材料務必詳盡,且必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備查驗;
5)獲得學院擬推薦資格的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如實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并提交學院相關負責人;
6)通過省招考院審核的考生盡快在研招網上填寫個人情況和志愿。
三、復議辦法
1、申請人本人實名提出書面復議申請,交至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遴選結果有異議的復議申請中應包括:申請復議的結果、具體事實和涉事人員。
對遴選程序和遴選標準有異議的復議申請,應于學院公布實施細則后1個工作日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內容應包括:申請復議的相關程序、標準,復議人認為合理的程序、標準及相關說明。
2、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到書面申請后,應立即展開前期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聽取申請人所在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意見,詢問學院參評學生等,必要時需要錄音或做文字記錄。
3、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在進行完前期調查后,由小組成員召開專門會議,對復議情況作出處理意見。
4、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的會議內容以會議紀要形式保存,并依據會議紀要將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申請人。
5、復議答復時間為3個工作日,復議結果為學校最終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