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是國際匯兌的簡稱,外匯的概念有靜態和動態之分,動態外匯是指把一國貨幣兌換成為另一國貨幣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靜態的外匯有份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外匯是外國外匯管理法令所稱的外匯,它泛指一切對外金融資產。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于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通俗來講:外匯就是其他國家的貨幣。比如美國的貨幣美元,對中國來說就是外匯。外幣有鈔、匯之分。所謂鈔就是把外國的貨幣拿回中國,因為中國境內外幣不流通,只能存入銀行,而銀行必須把外幣再運送到國外才能使用。外匯是指從國外匯入的外幣,外幣的實物沒有入境,只是記賬。外匯最終也要匯回境外才能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