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收益是什么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在我國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準則和收入準則的相關內容中。
  例:假定2002年1月1日,A公司將一條程控生產線按260萬元的價格銷售給B公司,該生產線2002年1月1日的賬面原值為240萬元,全新設備未提折舊,同時又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將該生產線租回,賬務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結轉出售固定資產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240
  貸:固定資產 240
  (2)2002年1月1日,向B公司出售程控生產線,
  借:銀行存款 26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40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20
  (3)以后每月按資產的折舊進度分攤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5712
  貸:制造費用--折舊費 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