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回分保費用是什么
  攤回分保費用,是辦理初保業務的保險公司向其他保險公司分保保險業務,在向對方支付分保費的同時,向對方收取的一定費用,用以彌補初保人的費用支出。根據營業稅現行政策規定,保險業的計稅營業額為辦理初保業務向保戶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因此,對保險公司取得的攤回分保費用不征收營業稅。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
  二、本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攤回分保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的純益手續費的,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