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開始退稅了,那么就有人問了三年前的個人所得稅能退嗎?工資個稅退稅規定是什么?今天就來詳細講解一下吧!
三年前的個人所得稅能退嗎?工資個稅退稅規定是什么?

一、三年前的個人所得稅能退嗎?

個人所得稅三年以上不退,三年以內的可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多繳稅款,一經發現,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并加計銀行存款同期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關于國庫管理的規定予以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十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納稅人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實辦理退稅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退稅利息按照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當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算。”
三年前的個人所得稅能退嗎?工資個稅退稅規定是什么?

二、工資個稅退稅規定是什么?

根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扣繳方法計算扣繳稅款,并按月進行扣繳申報。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扣繳預繳稅款時,累計預扣稅額為納稅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扣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費用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適用個人所得稅扣繳率表,計算累計扣繳稅額,再扣除累計減免稅和累計扣繳稅額。當余額為負數時,將不給予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數時,納稅人按年匯算清繳綜合所得,稅款予以退還和補足。”
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年中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本期預扣預繳金額為負數時,表示年初以來,納稅人在本單位的累計預繳金額小于預繳金額。
至于個人所得稅退稅的具體條件,一般是納稅人按照預繳的個稅多繳額進行結算。只有存在多繳稅費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退稅。具體情況下,可按上述法律規定辦理。如果相關信息不清楚,可以咨詢稅務機關進行法律認定。

三、個稅退稅申請條件

1、納稅人因各種原因誤交稅款。(如:重復交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代碼等)按規定應當攜帶和提交的材料目錄。
2、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退(抵)稅款申請表、誤征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退稅申請,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復印件一份;員工聘用合同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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