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初級會計證書后不需要年檢,而且是永久有效的,但是也可能存在證書作廢的情況,但是若是違反了某些規定,證書可能對作廢。那么初級會計證書作廢有哪些情況呢?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吧。

初級會計證書作廢有哪些情況

一、初級會計證書作廢有哪些情況?

1.未及時領取的,統一銷毀: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放機構暫為保管;五年內需要領取,若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由指定印制企業進行統一銷毀處理。

早在2017年,在人社廳發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中就已經通知: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會計證書),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回收銷毀。

2.作弊造假:若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造假,比如畢業證、學位證等信息作假,證書作廢;另一種情況就是考試作弊,若考試作弊,取消當次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且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3.嚴重失信:會計從業人員的誠信問題是首要考慮的,禁止會計從業人員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證書作廢。

二、會計繼續教育包括哪些內容

1.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基本知識;

2.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相關專業知識。

繼續教育每年學分不少于90分,且專業科目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三、初級會計證書由哪個機構頒發?

初級會計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頒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