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導讀:近日桂林市公布了專業資格證書以及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調整的通知,規定了該調整方案于4月1日正式施行。調整的范圍包括辦理承辦證書的單位、辦理證書的相關流程以及各個辦理地點的聯系方式。具體詳見高頓網校小編搜集的通知原文:
  關于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管理,方便群眾,進一步明晰職責,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5〕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承辦單位
  會計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辦理責任主體變更為自治區財政廳,我市具體承辦單位為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衛生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辦理責任主體變更為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我市具體承辦單位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學情報所(醫學考試中心)。其他各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證書的辦理責任主體仍為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我市的承辦單位由市職改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調整為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二、證書辦理相關流程
  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負責我市會計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含考試合格登記表)的辦理、發放、證書遺失補辦及年審注冊等業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學情報所(醫學考試中心)負責衛生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含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的辦理、發放、證書遺失補辦及年審注冊等業務;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除以上證書之外各類證書(含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的辦理、發放、證書遺失補辦及年審注冊等業務。這次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工作,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三、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