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考點:應交土地增值稅
  1.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所征收的一種稅。
  2.土地增值稅按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征收。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是轉讓收入減去稅法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其中,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項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和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等。
  3.土地增值稅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其中最低稅率為30%,*6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