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明區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考生:
  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5〕43號)規定,2016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進行。現將我區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六)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16年度全國初級資格考試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得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個批次)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同一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場初級資格考試。
  四、報名事項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凡參加考試的人員,均須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網上報名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http://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
  (二)報名確認
  1、高明區報名確認地點:高明區廣播電視大學一樓招生報名處(地址:高明區文昌路荷花巷38號),咨詢電話:0757-88638933。
  2、高明區報名確認時間
  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11月24、25、26、27、30日(節假日不接受報名確認);
  我區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
  3、報考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信息表,經單位審核蓋章;
  (2)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符合報考條件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級別的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5)提交的報名表和材料復印件必須是A4紙。
  現場報名確認可以由考生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辦理。
  (三)準考證發放
  網上報名系統開通網上打印準考證功能模塊,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于網上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待財政部公布。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31號)規定,2016年度我省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