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合格標準及證書領取的通知
  一、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84號)中的有關規定,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資格證書領取方式
  根據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財政局相關文件規定。2015年度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全科合格人員的文件、證書由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制作。資格證書由杭州市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及所屬各區、縣(市)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代為發放。
  1、領證人員:通過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全科合格人員(2科目);
  2、領證時間:2015年11月27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正常工作日);
  3、領證地點:合格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地的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
  4、領證條件:憑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代領:憑代領人和本人(考生)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