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經濟法基礎》中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的概述。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名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繳納;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繳納;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者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