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項經費
經費名稱 | 扣除標準 | 特殊規定 |
職工福利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 | |
工會經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 | |
職工教育經費 |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 | 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注意】三項經費中只有職工教育經費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
2.社會保險費
保險名稱 | 扣除規定 |
“五險一金” | 準予扣除 |
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 | 規定范圍內準予扣除 |
企業財產保險 | 準予扣除 |
特殊工種人身安全保險 | 準予扣除 |
其他商業保險 | 不得扣除 |
3.利息費用
借款方 | 出借方 | 扣除標準 |
非金融企業 | 金融企業 | 準予扣除 |
非金融企業 | 非金融企業 | 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部分準予扣除 |
【注意】準予扣除的借款費用和借款利息不包括資本化部分。
4.公益性捐贈
“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注意】計算基數為年度利潤總額而非銷售(營業收入),非公益性捐贈一律不得扣除。
5.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6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鏈接】“職工教育經費”準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7.其他準予扣除項目
(1)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按規定提取時準予扣除,但提取后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2)租賃費
①經營租賃: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②融資租賃:計提折舊扣除
(3)勞動保護費
(4)資產損失
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準予扣除。
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準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5)匯兌損失
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6)總機構分攤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