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方式
1、我國目前使用的人民幣非現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結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種票據(匯票、本票和支票)和銀行卡,結算方式包括匯兌、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3、根據規定,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開戶銀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通過賬戶管理系統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報備。
4、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時,應當先撤銷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將賬戶資金轉入基本存款賬戶后,方可辦理基本存款賬戶的撤銷。
5、一個基層預算單位開設一個零余額賬戶。
6、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7、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8、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可以辦理轉賬、提取現金等結算業務,可以向本單位按賬戶管理規定保留的相應賬戶劃撥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及提租補貼,以及財政部門批準的特殊款項,不得違反規定向本單位其他賬戶和上級主管單位、所屬下級單位賬戶劃撥資金。
9、存款人的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的罰款。
10、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存取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
11、單位的銀行卡資金不得轉入個人銀行賬戶;銷戶時,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應當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
12、根據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國放開銀行卡清算市場,符合條件的內外資企業均可申請在中國境內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
13、申請成為銀行卡清算機構的,注冊資本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