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不同
(2)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同
(3)實體法和程序法——根據法的內容不同
(4)一般法和特別法——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者對人的效力不同
(5)國際法和國內法——根據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