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折舊的概念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應計折舊額
=固定資產的原價-其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影響折舊的因素
影響折舊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固定資產原價
②預計凈殘值
③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④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
(3)計提折舊的范圍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9,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
【補充】已轉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資產。
在確定計提折舊的范圍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當月不提,下月開提;當月減少,當月照提,下月停提。
②提足折舊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提折舊。
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