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三章考點講義:基本存款賬戶
1.開戶資格(2016年調整)——12項,除個人以外
【注意1】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有關邊防、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注意2】外地“常設”機構。
【注意3】單位附屬“獨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2.證明文件
營業執照“正本”或批文或證明或登記證書,如有稅務登記證也出具“正本”。
3.使用規定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一個單位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