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款項減值
1、原因
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會導致各項應收款項無法收回
因壞賬而遭受的損失為壞賬損失或減值損失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各類應收款項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應收款項發生減值,應將應收款項的賬面價值減計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減計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同時計提壞賬準備
2、確認減值的方法
直接轉銷法(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得采用)
備抵法
3、賬務處理
(1)直接轉銷法(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不得采用)
借: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
貸:應收賬款
(2)備抵法
A、發生減值損失以及補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B、實際發生壞賬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C、已轉銷的應收賬款又收回時
①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壞賬準備
②借:銀行存款
貸:壞賬準備
D、轉回多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