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即將發行,高頓CPA研究院老師通過對比去年的教材總結出如下改動的具體內容及備考建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廣大考生。
高頓研究院CPA研究中心王依然
一、總體變化
中注協組織編寫的2018年CPA《審計》教材共計582頁、92萬字,與2017年持平。2018年《審計》教材在考綱變化的基礎上,對部分章節知識點進行了刪減和細節調整,但總體變化不大。經過與2017年教材進行對比,今年教材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章 審計概述 新增“審計報告和信息差距”;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刪除了“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對錯報性質進行評價的情形”共21條;
第五章 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 新增“注冊會計師在信息化環境下面臨的挑戰”,重新改寫“數據分析的概念”;
第十九章 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準則1504號第十五條的規定,新增了一句話“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適用的審計準則的規定報告這些事項,并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提及形成保留(否定)意見的基礎部分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
需要提示考生注意的是:雖然2018年《審計》考綱刪除了第二十章第七節“信息系統控制的測試”,但是2018年《審計》教材并未刪除。
二、具體變化
變化類型 | 章節 | 具體內容 |
新增 | 第一章 審計概述 | 審計的產生中/新增審計的發展過程相關的內容 |
| | 新增“審計報告和信息差距” |
|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 對發現控制偏差后的兩種處理辦法進行了更細致的講解 |
| | 對比率法和差額法要求存在錯報進行了進一步解釋:即不存在抽樣風險,從而使注冊會計師在評價樣本結果時得出錯誤結論 |
| 第五章 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 | 新增“注冊會計師在信息化環境下面臨的挑戰” |
| 第十六章 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 | 新增一句話“審計工作底稿可以采用備忘錄的形式,反映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針對識別出的特別風險得出的結論。” |
| 第十九章 審計報告 | 根據審計準則1504號第十五條,新增了一句話“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適用的審計準則的規定報告這些事項,并在關鍵審計事項部分提及形成保留(否定)意見的基礎部分或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部分。” |
| 第二十三章 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 在第五節“與審計客戶長期存在業務關系”中對關鍵審計合伙人的定義進行了補充,提到“其他審計合伙人還包括負責審計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項目合伙人。” |
刪除 | 第一章 審計概述 | 鑒證業務的定義 |
| | 適當的鑒證對象的條件 |
| | 標準的含義、特征 |
|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 “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對錯報性質進行評價的情形”共21條 |
| 第二十章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 刪除一句話“內部控制要素中的控制活動要素中除業績評價控制外的絕大部分可歸于業務流程、應用系統或交易層面的控制。” |
| 第二十三章 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 刪除了教材中的多處案例(包括利益沖突、關鍵審計合伙人輪換、為審計客戶提供非鑒證服務等四處案例) |
重新編寫 |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 將針對剩余期間獲取審計證據考慮的7個因素改寫為原第八章第三節中針對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的6條考慮因素 |
| | 表4-3“測試運行頻率較低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中對測試的樣本數量作出了調整 |
| 第五章 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 | 對“數據分析的概念”進行重新編寫 |
| 第二十章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 將第一節中“業務流程、應用系統或交易層面的內部控制”之下的內容改寫為舉例 |
僅修改標題 | 第一章 審計概述 | “公眾期望”改為“期望差距” |
| 第五章 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 | “信息技術與財務報告的關系”改為“信息技術對企業財務報告的影響” |
| | “評估信息技術的風險”改為“信息技術產生的風險” |
| | “一般控制對控制風險的影響”改為“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對控制風險的影響”;“IT控制對控制風險和實質性程序的影響”改為“信息技術應用控制對控制風險和實質性程序的影響” |
| | “數據分析的作用”改為“數據分析的作用及應用” |
備注:表格中未提及的章節及內容即沒有實質性變化。
三、備考建議
教材新增或變化知識點,往往倍受考試青睞。今年《審計》教材總體變化不大,新增或重新編寫的知識點都涉及概念,建議從客觀題角度重點把握。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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