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審計的區別體現在會計與審計產生的前提不同、性質不同、對象不同、方法程序不同。
1.產生的前提不同。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適應對勞動耗費和勞動成果進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是因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為了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的。
2.兩者性質不同。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處于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查,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3.兩者對象不同。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程序不同。 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 、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5.職能不同。 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對經濟活動過程的記錄、計算、反映和監督;審計的基本職能是監督,此外還包括評價和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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