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是指公司通過收買其它企業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對這家企業控制權,并對企業進行重新整合的產權交易行為。
我國國有企業并購重組的主要形式:
1.通過協議收購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直接控股上市公司;
2.通過收購上市公司流通股直接控股上市公司;
3.上市公司向外資定向增發B股以使其達到并購目的;
4.通過換股的方式直接并購上市公司;
5.上市公司向外資發行定向可轉換債券以達到收購目的;
6.外資通過收購上市公司的核心資產實現并購目的;
7.利用債轉股市場并購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