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是什么?購進商品或接受勞務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購進商品或接受勞務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如果你不太了解這些內容沒關系,今天高頓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知識,快來學習嘍~
增值稅會計分錄
增值稅完整會計分錄:
1、月底,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不進行賬務處理,直接作為留抵稅額;
2、月底,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
(1)計算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以前留抵進項稅額=本期應交增值稅
(2)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3)繳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購進商品或接受勞務的賬務處理
1、購進業務的賬務處理(進項稅額允許抵扣)
借: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按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
如果發生退貨:(1)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2)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并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購進商品或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賬務處理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經稅務機關認證后:
借: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
3、購進不動產、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分年抵扣的賬務處理
(1)購進時: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按以后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
(2)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后期間允許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允許抵扣的金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賬務處理.
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暫估入庫
貸:應付賬款
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暫估入庫 (紅字)
貸:應付賬款 (紅字金額)
取得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認證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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