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中注協關于修訂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勝任能力指南》的通知,通知中再次更新了對于注冊會計師人才的要求。其中,讓人眼前一亮的,是文件中多次強調,將CPA人才培養前置至在校大學生。要知道,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是大專及以上學歷。難那么cpa的報考條件難道要變了嗎?要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到cpa培養?具體我們一起來看看下文吧。
cpa的報考條件
一、cpa的報考條件難道要變了嗎?
有變化的可能,但是預計變化的概率并不大。
多年以來,cpa的報考條件一直都是保持高度一致的,并為發生改變。從考試的穩定性、考試的難度、當前cpa人才的稀缺上考慮,cpa考試的報考條件變化的可能性非常小。大家可以放心進行備考,不用過于擔心報考條件的變化問題,如果變化也會為大家設置一定的過渡期。以下是cpa專業階段、綜合階段的報考條件具體要求:
1、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報考條件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條件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二、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到cpa培養?
這點是真的!中注協發布文件: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到CPA培養!根據文件原文:
第四條(行業人才梯隊)
本指南所指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梯隊包括有意愿進入會計師事務所從業的人員(含在校大學生,下同)、助理人員、注冊會計師、非管理合伙人和管理合伙人。
其中,有意愿進入會計師事務所從業的人員,包括在校大學生;助理人員,即已經在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但尚未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注冊會計師,即除合伙人以外的依法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并接受委托從事審計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非管理合伙人,即除管理合伙人以外的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即在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或類似機構擔任職務的合伙人(股東)。
第五條(勝任能力體系)
實務經歷,是指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基于所接受的通識教育和職業教育,從事的能夠提升其勝任能力的日常工作和其他活動。其中,通識教育是指大學生均應接受的包括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技術、藝術等基本知識的教育,即職業性和專業性以外的教育。職業教育是指以通識教育為基礎,培養職業道德和專業勝任能力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評估)
為確保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達到相應的勝任能力水平,由相關主體對各成長階段行業人才的勝任能力進行評估。
實施評估的相關主體包括各級財政部門、各級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開設財經類專業的院校等。評估方式主要包括:院校課程考試(考核)、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注冊會計師行業評選、執業質量檢查、定期檢查職業道德檔案、實務經歷、出具案例分析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勝任能力考評等。
如上原文所述,將行業人才梯隊結構圖直接擴展至在校大學生,這也是本次指南修訂的重大變化之一。對于這個變化,官方解釋道:
根據《人才指導意見》對行業人才“全生命周期”培養的要求,
考慮到“源頭培養”的原則,將勝任能力相關要求前置至有意愿進入會計師事務所從業的人員(包括在校大學生),有利于其盡早認識注冊會計師行業工作并形成職業素養;
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助理人員層級,指導其有針對性地學習知識、積累實務經歷,為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做前置指導;

也就是說,一方面官方對于cpa人才培養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更加突出學校培養的重要性。
現在一些研究生課程,就是有專門的注冊會計師方向的;而且,在證書規劃中,不少文件也曾提出,要暢通會計證書考試與研究生考試,避免多余的無效考核。
未來,學校對cpa人才的培養可能還不僅僅止步于此。
在本科階段,會否將部分專業考試、與cpa考試打通呢?實現互認互免?又或者,對于學習相關專業的考生,給予一些考試便利呢?關于這些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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