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學歷和職稱滿足一項即可)
2、綜合階段考試報名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3、注冊會計師不可報考情形
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已經取得全科合格者。
注冊會計師報考科目有七門,其中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六門,綜合階段考試科目一門,不過考生須先將專業六科通關后,才可以考綜合階段考試科目。
1、專業階段考試(六門)
科目名稱: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考試內容:專業階段考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專業階段知識的知識理解能力、基本應用能力、綜合運用能力。
2、綜合階段考試(一門)
科目名稱:《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需要在同一年通過。
考試內容:綜合階段考試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職業環境中綜合運用專業學科知識,堅持正確的職業價值觀,遵從職業道德要求,保持正確的職業態度,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