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9章稅法總論第二節稅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的內容。
  1.稅法與憲法的關系:稅法依據《憲法》的原則制定。
  憲法56條的兩個明確:明確了國家可以向公民征稅;明確了向公民征稅要有法律依據。
  2.稅法與民法的關系:民法調整方法的主要特點是平等、等價、有償;稅法調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從的方法。民法與稅法不發生沖突時,稅法不再另行規定;出現不一致時,按稅法規定納稅。
  3.稅法與刑法的關系:調整范圍不同,違反了稅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違反稅法情節嚴重觸及刑律者,將受刑事處罰。
  4.稅法與行政法的關系:稅法與行政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種聯系主要表現在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與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稅法具有經濟分配的性質,并且是經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的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