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收益
  1.對于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如果按稅法規定,該政府補助為免稅收入,則并不構成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未來期間會計上確認為收益時,也同樣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
  2.對于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如果按稅法規定,應作為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繳企業所得稅,則該遞延收益的計稅基礎為0。資產負債表日,該遞延收益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0之間將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如期末遞延收益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則產生100萬元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其他負債
  其他負債如企業應交的罰款和滯納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規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稅法規定,行政性的罰款和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