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承辦的業務有哪些?
高頓網校《注冊會計師法》具體規定如下:
第十四條 注冊會計師承辦下列審計業務:
(一)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二)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三)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第十五條 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第十六條 注冊會計師承辦業務,由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
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依照前款規定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