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會計師《會計》知識點:或有事項的列報

知識點:或有事項的列報
一、預計負債的列報
● 預計負債的種類、形成原因以及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 各類預計負債的期初、期末余額和本期變動情況。
● 與預計負債有關的預期補償金額和本期已確認的預期補償金額。
二、或有負債的披露
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應當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 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擔保等形成的或有負債;
● 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 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在涉及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情況下,按相關規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企業無須披露這些信息,但應當披露該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信息的事實和原因。
三、或有資產的披露
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