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師考試教材已經開始上市了!新版教材考生們可以自行到高頓財經圖書旗艦店進行購買,全套購買有更多優惠。之前高頓網校已經一一介紹過《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的最新教材變動情況,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最后一門科目(《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吧!
 
  2020年稅務師教材發布通知
  根據稅務師考試教材的發行計劃,5月25日稅務師考試教材已經開展印刷工作,預計將于6月4日左右新教材就會上市,6月10日左右就會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F在已經到了6月中旬,全國各地的新版教材陸續都會上市,考生需要及時購買。
  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教材變動情況
  第一章
  新增:公務員的條件、抽象行政行為的主體。
  刪除:抽象行政行為的分類。
  調整:行政應急性原則條件第四點、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第二章
  新增:行政許可法非歧視原則、行政許可實施中有關技術轉讓內容、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調整:稅務行政許可項目1-3的申請材料目錄并刪除第7項、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責任。
  第三章
  新增:處罰決定作出前,要求有審核資格人員審核、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要求。
  第四章
  刪除:申請司法賠償權利。
  第五章
  新增:
  1.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是法定的,而不是復議機關選擇確定的。
  2.行政復議人員的資格條件。
  第六章
  新增:
  1.行政訴訟不實行反訴制度。
  2.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3.立案部分,新增復議前置與復議選擇的處理。
  調整:
  行政計訟受案范圍的表述。
  刪除:
  1.行政訴訟中的自認制度。
  2.復議前置情況的舉例。
  3.行政機關僅部分強制執行權,未授權部分,申請法院強制執執行。
  第七章
  調整:整體內容都進了表述的調整、社員權改為成員權、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訴訟時效中斷法定事由。
  新增:民商事法律法規考試以頒布后法律為準的腳注、民事責任與其他責任的競合、監護人資格、公益目的的非營利法人終止時分配財產、分支機構的責任承擔、專屬權中的居住權、民事權利保護的個人信息、職務代理等。
  刪除:無效法律行為中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欺詐脅迫害國家利益的內容。
  第八章
  調整豐富了理論性內容的表述,整章將“《物權法》《擔保法》”等法律名稱刪除或調整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
  增加了權利物的分類、物權的分類、擔保物權的分類等增加了分類標準;
  將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擔保物權等知識點的部分內容按照《民法典》進行了調整;新增居住權、三種擔保物權并存的效力規則。
 
  第十二章
  調整:合伙企業的概念。新增: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企業解散的是由的概念。
  第十三章
  調整:人格混同的認定、股東訴訟、公積金;公司分類、過度支配與控制的認定。
  第十四章
  新增:債券確認、債權人委員會決議。調整:債權登記,債務人財產的認定與處分。
  第十五章
  調整:電子商務特征、電子商務法的概念、電子商務法適用范圍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一般義務、對電子商務征稅的一般稅收原則中效率公平原則。
  新增: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特征、平臺內經營者要遭守的法規和規則、微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準入和登記、電子商務經營一般規則、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電子商務合同的效力等。
  刪除:電子商務主體的認定、對電子商務征稅的一般稅收原則中的確認原則。
  第十六章
  新增:社會保險法的功能、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措施、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組成部分中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弄老保險”。
  第十七章
  主要對“第四節民事偏公證據和證明”的內容進行整體調整。
  第十八章
  調整:第三篇篇名、舉動犯調入行為犯中、第四節節名、原第五、六節、受賄罪調入第五節涉稅職務犯罪中。
  新增:減刑的起始、間隔時間具體內容、原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賠罪不予假釋的規定、逃稅罪具體情形及扣繳義務人不適用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抗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與騙取出口退稅罪的成罪與他罪區分的內容。
  刪除: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緩期重新計算、逃稅罪虛假納稅申報解釋、行賄罪、介紹賄賠罪。
 
  第十九章
  1.第二節增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刑事辯護制度”內容有較大調整。
  2.第三節“強制措施”中的“拘傳”有微調、“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有較大調整。
  3.第四節刪除“立案”內容、“偵查”部分有很大調整、增加“審查逮捕”內容、“提起公訴”改為“審查起訴”且內容有很大調整。
  4.第五節刪除‘一刑事審判權的特征”、‘速裁程序、缺席審判程序”的內容有較大調整。
  總的來講,2020年的教材在《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變動還是挺大的,教材頁數也由507增加到556頁,這主要受到新民法典的影響。
  雖然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實施,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教材上已經根據新民法典做出了相關變化。民法典影響最深的就是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中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涉及到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的內容,影響的分值預計在40分左右,占總分值的30%左右。所以考生一定要重視起來!
  不過對于2020年稅務師考生而言,也算件好事!為什么這么說?民法典第一年納入考試,考題必定會比較簡單,建議今年報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務必通過!
  以上就是【2020年稅務師新版教材解讀!新民法典對《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影響較大!】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學習更多稅務師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高頓教育官網CTA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