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等稅務師考試五個考試科目的命題均以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http://www.cctaa.cn/)公布的《2020年度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確定的考試范圍為依據,考試內容和范圍均不超出考試大綱的規定。
 
  2020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科目考試大綱變動情況
  1、總體來看
  從今年公布的2020年稅務師《稅法(一)》考試大綱來看,《稅法(一)》大綱和去年相比變動不大,但也有幾項需要重視的內容:主要就是增值稅的結構內容有所調整、資源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內容有所新增和刪減。
  2、具體變化
  (1)第二章增值稅調整內容較多
  新增了:掌握銷售金融商品征稅范圍;銷售金融商品的銷售額;熟悉一般納稅人金融服務的簡易計稅方法;熟悉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了解增值稅發票開具基本規定、了解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基本規定、了解發票違章處理;此外留抵稅額退稅制度作為比較新的政策,其重要程度也變高了,需要掌握。
  刪除方面主要有:掌握合稅銷售額的換算和應納稅額計算;掌握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稅控收款機的進項稅額抵扣;掌握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電力產品、核電行業、油氣田企業、黃金交易、鉑金交易、貨物期貨與鉆石交易的增值稅規定及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稅繳納暫行辦法。
  (2)第三章消費稅的變化不大
  新增了:掌握石腦油、燃料油消費稅征(免、退)政策。
 
  (3)第五章資源稅整體變化不大
  主要的新增內容有:了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免征或者減征規定;了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優惠;了解進出口應稅資源退(兔)資源稅的規定。
  刪除了:了解扣繳義務人的規定和熟悉代扣代繳的規定。
  (4)第六章車輛購置稅整體變化不大
  新增內容主要為:熟悉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計稅依據的確定;熟悉免稅、減稅條件消失車輛計稅依據的確定以及了解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
  刪除內容主要有:熟悉以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的確定;熟悉繳稅管理的規定;熟悉完稅、免稅證明。
  (5)第七章土地增值稅無實質變化
  新增了一條:熟悉國家征收、收回的房地產的稅收優惠。
 
  除上述變動外,2020年考試大綱和2019年大并無其他實質性變化,但是根據我們往年經驗來看,單單從大綱變動來看并不能對所有重要變動“悉數掌握”。如下內容需要提醒各位考生特別注意,大綱提及本科目考試內容涉及的政策法規截止到2020年度3月31日前發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另外作為稅法(一)教材的重中之重,增值稅2019年經歷了稅率的重要變革,16%稅率調整為13%,10%稅率調整為9%。2020年預計不會再有新舊稅率并存的情況了,這對于今年的考試復習來說,是個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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