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實務》是很多考生認為稅務師最難的一個科目,想要通過考試,也要看平時的積累,今天就跟著高頓小編來學習一下業務信息的采集吧!
涉稅服務實務
業務信息的采集
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業務信息釆集制度。
1.“四項業務”報告采集
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應當于完成專業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業務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專項業務報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實名信息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構名稱、委托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委托人名稱、委托協議采集編號、業務完成時間、服務項目、業務報告簽署人、業務收入金額等。
2.其他業務的報送
上述四項涉稅服務業務之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可以于完成涉稅服務業務之后,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服務信息。
涉稅服務實務
3.年度報告的報送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涉稅專業服務總體情況表》。
實名信息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聯系電話、從事涉稅服務人員數(包括從事涉稅服務外籍人員數、稅務師人數、律師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受到行政處罰情況和行業協會獎懲情況、服務項目及其戶數、業務收入金額和涉及委托人稅款金額等。
適用對象
稅務師事務所和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財稅類咨詢公司等機構。
辦理時限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當于首次為委托人提供業務委托協議約定的涉稅服務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涉稅專業服務委托協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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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文中所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網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