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清算條件有哪些?土地增值稅是稅務師考試中的一個重點考核稅種,下面茶茶學姐和大家分享一下其相關考點。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清算條件有哪些?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可據實扣除的項目:
(1)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
①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其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③建成后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并準予扣除成本、費用。
(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
(3)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合同約定,扣留建筑安裝施工企業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為開發項目的質量保證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建筑安裝施工企業就質量保證金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發票的,按發票所載金額予以扣除。
(4)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契稅,應視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扣除。
(5)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給回遷戶的補差價款,計入拆遷補償費;回遷戶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補差價款,應抵減本項目拆遷補償費。
(6)貨幣安置拆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合法有效憑據計入拆遷補償費。
可核定扣除的項目:
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清算條件有哪些?

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有哪些?

一、納稅人應該進行清算的條件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二、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的條件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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