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清算條件分為幾種?具體有哪些?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有兩種,一是主動清算條件,二是被動清算條件。現在高頓君就來給大家具體講講有哪些內容,千萬別錯過!
土增清算條件

土增清算條件分為幾種?

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有兩種,一是主動清算條件,二是被動清算條件。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是指應繳土地增值稅的開發項目進行清算應達到的條件:
一、主動清算條件及時間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是指開發項目已經行政管理機關驗收取得初始產權證或驗收證明,開發的項目已經全部銷售完畢;)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是指整體將開發的未完工項目轉讓銷售;)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納稅人將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被動清算條件及時間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
3、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
4、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以上就是關于【土增清算條件分為幾種?具體有哪些?】的相關講解了,稅務師協會官網之后如有公布稅務師考試信息小編會同步在我們高頓網校之中,歡迎大家前往高頓稅務師頻道來了解相關的資訊哦!在這里各位同學還可以學習更多精品課程,練習更多免費題目,享受更多教學服務。如果你在報名過程中遇到什么問題的話,還可以通過在線咨詢向我們的老師進行提問。

【特別說明】

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文中所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網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