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管轄是什么意思?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專屬管轄
專屬管轄是指基于法律規定,某些案件必須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轄,其他法院無權管轄,也不準許當事人協議變更管轄。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不動產已登記的,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未登記的,以不動產實際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
2.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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