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工作量計算公式
工作量法的計算公式是: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通常對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對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企業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上述折舊方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除非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方法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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