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公式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公式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計算公式:應收賬款周轉天數=360/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應收賬款×360天/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平均日銷售額。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定義: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是指企業從取得應收賬款的權利到收回款項、轉換為現金所需要的時間。是應收賬款周轉率的一個輔助性指標,周轉天數越短,說明流動資金使用效率越好。
應收賬款的取值:
實務中,應收賬款以及營業收入的取值多來自于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應收賬款屬于時點數,而營業收入屬于一個會計期間的時期數,計算時,為了彌補口徑不一致,一般采用應收賬款的平均數來計算,實務中,如果企業不存在淡旺季,應收賬款一直維持在相對穩定的狀態,一般對該指標計算的影響較小;如果企業存在明顯的淡旺季,一般計算各月末應收賬款平均余額(各月末應收賬款平均余額=12個月應收賬款月末余額之和÷12)。
應收賬款周轉率,要與企業的經營方式結合考慮。以下幾種情況使用該指標不能反映實際情況:
第一,季節性經營的企業;
第二,大量使用分期收款結算方式;
第三,大量使用現金結算的銷售;
第四,年末大量銷售或年末銷售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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