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免稅項目和法定免稅項目是一樣的嗎?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特定免稅項目和法定免稅項目是一樣的嗎
特定免稅項目和法定免稅項目不一樣。
法定免稅項目包括: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1.農業生產者指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2.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
3.包括:制種、“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畜禽飼養。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動產)。
特定免稅項目包括:
(一)銷售貨物
1.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
其他糧食企業經營糧食,除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之外,一律征收增值稅。
2.自2014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糧食和大豆,并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政府儲備食用油的銷售免征增值稅,對其他銷售食用油的業務,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稅。
4.銷售飼料免征增值稅。免征增值稅飼料產品的范圍,包括:
(1)單一大宗飼料。
(2)混合飼料。
(3)配合飼料
(4)復合預混料。
(5)濃縮飼料。
5.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免稅范圍。
6.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7.供熱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1)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
(2)通過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向居民供熱的熱力產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實際從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該經營企業采暖費總收入的比例確定免稅收入比例。
(二)銷售服務(20項)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基本民生類(生老病死,婚喪娶嫁):
1.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2.從事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3.婚姻介紹服務。
4.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5.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6.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
7.殯葬服務。
8.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9.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10.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11.軍隊轉業干部就業。(3年內免征增值稅)
12.隨軍家屬就業。(3年內免征增值稅)
文體類:
13.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
14.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其他類:
15.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
16.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
17.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18.臺灣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
19.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20.對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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