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車船稅的征收范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輛
1.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前款所稱車船管理部門,是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漁業、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等依法具有車船登記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機動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船舶,如客輪、貨船、氣墊船等;非機動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運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