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先征后退是什么意思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增值稅先征后退是什么意思
增值稅先征后退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稅務機關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的一種稅收優惠。簡單來說,先征后退是指稅款先入國庫,如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退還,而且不一定是全額退回。
增值稅先征后退的范圍:
1.對列舉的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增值稅先征后退100%,如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中小學的學生課本、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等;
2.其他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增值稅先征后退50%;
3.對列舉的印刷、制作業務,增值稅先征后退100%:如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
增值稅是以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增值稅的性質:
1.以全部銷售額為計稅銷售額;
2.稅負具有轉嫁性(價外稅,間接稅);
3.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稅率(廣泛征收)。
增值稅的計稅原理:
1.按全部銷售額計稅,但只對其中的新增價值征稅;
2.實行稅款抵扣制;
3.稅款隨貨物銷售逐環節轉移,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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