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納稅人的特殊規定都包括哪些?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資源稅納稅人的特殊規定都包括哪些?
征收管理申報納稅程序是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然后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洛地。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有: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依據。
2.征稅面比較廣。
3.采用扣除法和評估法計算增值額。
(1)扣除法:一般情況下,采用扣除法計算增值額,即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人減法定扣除項目后的余額(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
(2)評估法:對舊房及建筑物的轉讓,以及稅法規定的特殊情形,如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采用評估價格法確定增值額,計征土地增值稅。
4.實行超率累進稅率。
5.實行按次征收,其納稅時間、繳納方法根據房地產轉讓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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