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的扣除規則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契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的扣除規則是怎樣的
契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的扣除規則:
納稅人轉讓新建房或直接轉讓未經開發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契稅:
視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扣除。
納稅人轉讓存量房,其原購入環節繳納的契稅:
轉讓有評估價格的存量房,已經包含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之中,故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另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
轉讓無評估價格的存量房(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
稅法規定,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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