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是什么意思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是什么意思呢?
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是指某些商品在零售價上再征一道消費稅。其中“金銀鉑鉆”和超豪華小汽車屬于零售應稅消費品。
1.“金銀鉑鉆”
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包括:
(1)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
(2)鉆石及鉆石飾品;
(3)鉑金首飾。
2.超豪華小汽車
(1)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2)“零售”的界定
將超豪華小汽車銷售給消費者的單位和個人為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納稅人。
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確定:
(1)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4.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稅務師考試相關知識點的解讀和難度解析可以關注高度教育稅務師考試輔導欄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