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有哪些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有哪些呢?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1)根據法律行為成立中意思表示的構成特點劃分:
單方法律行為
僅由行為人一方意思表示構成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行使追認權、行使撤銷權、行使抵銷權、立遺囑、拋棄所有權。
雙方法律行為
雙方行為人內容相向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為,如合同行為、收養協議、委托監護協議。
共同法律行為
兩個以上行為人相同方向的意思表示平行融合地互相結合,達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合伙合同。
決議行為
基于多個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根據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形成團體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
(2)根據法律行為的效果領域劃分:
財產法律行為
發生財產關系變動效果的法律行為,如設立抵押權、訂立合同。
身份法律行為
發生身份關系變動效果的法律行為,如結婚、離婚、收養。
(3)根據法律行為成立是否必須踐行特定形式劃分:
要式法律行為
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如抵押合同、保證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均要求采用書面形式。
不要式法律行為
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方式,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行為方式的法律行為。
(4)根據彼此關聯的法律行為相互間依從關系劃分:
主法律行為
彼此關聯的法律行為中,無須相關法律行為的存在即成立的法律行為。
從法律行為
彼此關聯的法律行為中,須以相關法律行為的存在為前提方成立的法律行為。
(5)根據彼此關聯的法律行為有無獨立的實質內容劃分
基本法律行為
相關聯法律行為中,具有獨立實質內容但卻以相關法律行為作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如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方能生效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法律行為。
補助法律行為
相關聯法律行為中,不具有獨立的實質內容、僅作為基本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如法定代理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法律行為的追認。
(6)根據法律行為的生效發生于行為人生前或死后劃分:
生存法律行為
生效發生于行為人生前的法律行為,也稱生前行為。
死因法律行為
以行為人死亡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也稱死后行為,如遺囑。
(7)根據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于意思表示之外尚須交付實物劃分:
諾成法律行為
僅以意思表示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
踐成法律行為
除意思表示外,尚須交付實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8)根據當事人之間有無給付對價劃分:
有償法律行為
當事人雙方互為對待給付義務的行為,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
無償法律行為
當事人一方負給付義務,另一方無對待給付義務的法律行為,如贈與合同,借用合同。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稅務師考試相關知識點的解讀和難度解析可以關注高度教育稅務師考試輔導欄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