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什么?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什么?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
(1)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
(5)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
(6)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
(7)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
(8)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
(9)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
(10)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除上述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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