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方式區分有哪些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方式區分有哪些呢?
行政強制的種類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強調“暫時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二條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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