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職權有哪些權利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董事會職權有哪些權利呢?
董事會職權:
(1)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大會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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